12月8日,湘潭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廖永安教授应邀来到我校,在东校区模拟法庭为法学院师生举行了学术讲座。
廖永安教授以《2015年民事诉讼司法解释解读与评析》为题,对该司法解释的起草经过和制订所遵循的原则进行了说明,指出该司法解释的制定和实施,对更加积极地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更加有力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司法公信,提高司法权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讲座中,廖教授对新民诉法司法解释中确保民事诉讼程序公正;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障审判公开;规范证据的审查与运用规则;切实提高民事审判工作效率;贯彻诚实信用原则;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庭纪律等八个方面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与评析。讲座结束时,廖教授还热忱欢迎我校优秀学子报考湘潭大学研究生。
参加报告会的师生表示,听了廖教授的讲座,深受启发,对于全面领会新民诉法司法解释中的重点、难点和疑点很有帮助。
法学院院长谭和平博士主持了当天的讲座活动。校党委书记刘沛林教授、副校长郑金华教授在讲座活动举行前会见了廖永安教授,希望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与我校法学院加强联系与交流,帮助和促进我校法学与知识产权专业的发展。
简介:
廖永安,男,1972年1月出生,汉族,湖南安化人,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湘潭大学副校长。1990年考入湘潭大学法律系,先后于1994年、1997年获法学学士和硕士学位。1997年6月留校任教,1998年破格晋升为讲师,2001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2004年5月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同年破格晋升为教授,2004年至2006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学院博士后研究工作。2005年6月被评为博士生导师。2005年3月至2007年11月任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07年11月至2008年12月任湘潭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任湘潭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2009年1月至2013年6月任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党委书记、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2013年6月至今任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知识产权学院院长;2015年7月起任湘潭大学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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