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学校主站

综合新闻

学校召开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答辩评审会
文字:许成科    编辑:徐罗月   
加入时间:[2019-12-31]   阅读次数:[]

答辩评审会现场

12月30日,我校召开了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答辩评审会。会议邀请了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高金岭、湖南师范大学评建办主任银海强与12位校内专家,对我校16个学院81个专业(含初中起点、高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了集中答辩评审。评审分“文艺科组”“理工科组”两个组别,分别由副校长李玲玲、聂东明主持指导,副校长张登玉主持答辩评审会。各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及教师代表参加评审会。

答辩评审会分为集中部署、分组评审和意见反馈三个阶段。

首先,张登玉简要介绍了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的前期工作,强调了答辩评审的重要性及答辩汇报的注意事项。随后,各学院院长对本学院各专业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过程和重要内容等作了详细汇报。专家组现场听取了汇报,仔细查看了相关材料,并结合前期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稿的审阅情况,从专业定位、培养目标、专业特色、毕业要求、课程体系以及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培养目标的支撑度等进行了细致问询。专家们以国家层面的文件、会议精神为依据,结合师范类专业认证和新工科、新文科的人才培养理念,从微观处着手,针对修(制)订过程中出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给出了务实的修改建议。

意见反馈会上,高金岭、银海强分别代表本组作了意见反馈。他们认为学校在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上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工作程序科学合理、规范到位,尤其是进行答辩评审,抓住了工作关键,极大地促进了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此种做法值得借鉴。高金岭指出,人才培养方案的修(制)订一要抓住政策文件,仔细研读,这是修(制)订工作的基础;二要体现标准中的关键性指标;三要突出专业定位,这是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特色体现;四要有预期性,培养目标达成要包含培养4年的预期,以及毕业后5年预期,毕业要求是对培养目标的细化而不是重复;五是课程设置要有差异性。普通师范专业、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专业和高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专业生源质量不同,培养要求不一样,在课程设置等方面应有所区别。银海强指出,人才培养方案的修(制)订一要守住底线。师范专业认证国家二级标准、中学教师教育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是底线,在此基础上根据学校要求、专业情况开展修(制)订工作;二要抓住重点,培养目标的方向性不能错,根据产出导向原则,反向思维设计培养目标,将培养目标落实到毕业要求上。李玲玲、聂东明分别对文艺科组、理工科组的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答辩评审工作做了总结,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张登玉指出,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答辩评审会是进一步推动落实“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人才培养新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学校推进一流专业建设、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他要求,各学院要将专家们的反馈意见带回去,认真思考,充分吸纳专家们的宝贵建议,研读、讨论人才培养方案初稿,不断完善,抓紧时间,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最后定稿。

本次答辩评审会由教务处组织,是我校2019年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修(制)订工作呈现三大特点:一是在修(制)订内容上,体现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质量标准和专业认证意识、彰显专业办学特色、找准专业定位、明确专业培养目标、优化专业课程体系、深化课堂教学创新、突出学生主体地位等一系列新要求;二是在修订程序上,进行了充分发挥学院主体作用、人才培养利益相关方参与、教务处全面审核、学院答辩评审等一系列创新;三是逐步形成了由教师、学生、校内外专家、用人单位、毕业生等利益相关方参与,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共同审核的培养方案修订机制。以上做法有力地保障了人才培养方案的质量,为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最重要、最基础的教学文件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