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6日 第9版
珠晖法院将校园贷案件搬到衡阳师院公开审理
本报讯 为帮助大学生树立理性科学的消费观,防范校园贷的风险,9月22日上午珠晖区人民法院特意将被告人汪某涉嫌诈骗罪、盗窃罪一案的公开审理搬到衡阳师范学院,零距离向在校大学生开展普法教育。
被告人汪某在湖南高速铁路学院后门经营“指尖大学高铁店”为大学生提供消费金融服务。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汪某利用校园借贷涉嫌实施诈骗罪、盗窃罪。
什么是校园借贷?校园借贷,又称校园网贷,是指一些网络贷款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的贷款业务。
庭审结束后,珠晖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庆向在座的大学生回顾庭审案情,通过个案解析详细介绍了校园贷的“门槛低”“无抵押”“免担保”“放款快”等特征,同时用数据层层剖析校园贷款所谓的“低额利息”的陷阱,总结校园贷款的“催款十部曲”。播放相关的新闻视频,警醒大学生们要学会说“不”,拒绝轻易泄露自己的身份信息。引导学生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培养严谨的法律意识,抵制不良诱惑,远离校园贷款。
衡阳师范学院大三学生张伟表示,这次庭审对于大学生来说意义重大,通过旁听身边活生生的案例,加深了对校园贷的认知,同时也筑牢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和求学观念,在大学里要做大学生该做的事,而不是过度超前消费,甚至误入歧途,毁了自己的大学生涯和前途。
宣讲会后,珠晖法院干警胡洪葵还与现场学生们开展了互动交流,解答了学生们的疑惑,现场气氛活跃。
此次“庭审进校园”活动使师院学生们对法院庭审有了更为直观的了解,对法律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达到了“以案释法”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旁听师生的一致好评。
而法制宣讲会也进一步增强了大学生对校园贷的了解,正视校园贷的危害性,提高了在校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从而为建设平安健康的校园提供了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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